事後避孕藥主要作為性行為後避孕失敗的補救措施。如果沒有採取充分的避孕措施或沒有懷孕計劃,建議在性行為後120小時內尋求醫生協助,評估後若有懷孕可能,可服用事後避孕藥。
目前衛福部食藥署核可的事後避孕藥有兩類,主要成分和避孕成功率有所不同,價格大約落在新台幣350元至600元之間。第一代事後避孕藥主要成分為高劑量的黃體素,第二代則為黃體素接受器調節劑,效果較第一代高。
在台灣,無論事前或事後避孕藥都屬於醫師處方藥。若藥局在沒有醫師處方箋的情況下販售給民眾,可能會被處以罰鍰。因此,民眾應持醫師開立的處方箋,才能合法取得或到藥局購買藥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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